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
导读:为保障我校2020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《2020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
为保障我校2020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《2020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》(赣教职成字〔2020〕31号)及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0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职成字〔2020〕41号)、《关于做好江西省2020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考字〔2020〕13号)等文件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。
一、办学层次:高职(专科)
二、办学性质:公办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(国家“双高”职业院校建设单位、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、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、江西省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单位)
三、培养方式
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,基本学制3年;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,基本学制5年,每取得一项“1+X”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1年学制,最高缩减2年;扩招学生实施弹性学习,总学时不低于 2500,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%。
四、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
1.招生对象:凡符合《2020年度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》规定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、中职毕业生、退役军人、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高素质农民、国企员工、工业园区学徒、基层医护人员、幼儿园教师等社会人员均可报名。其中退役军人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,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,高素质农民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,国企员工由国资部门认定,园区学徒由园区管理部门认定,基层医护人员由卫生健康部门认定,幼儿园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。
2.报名条件:符合《关于做好江西省2020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考字〔2020〕13号)规定报名条件,按要求完成高考报名手续。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无须再次报名。
五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
A类(社会人员专项) | ||||
招生专业 | 招生计划数 | 学制 | 学费 | 备注 |
社区管理与服务 | 40 | 基本学制3年;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,基本学制5年,每取得一项“1+X”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1年学制,最高缩减2年。 | 5000元/年 | 免住宿费、书本费、报名费、测试费 |
家具设计与制造 | 20 | |||
林业技术 | 10 | |||
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| 30 | |||
合计 | 100 | |||
B类(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 ) | ||||
招生专业 | 招生计划数 | 学制 | 学费 | 备注 |
学前教育 | 100 | 三年 | 5000元/年 | 免住宿费、书本费、报名费、测试费 |
合计 | 100 | |||
C类(高素质农民专项) | ||||
招生专业 | 招生计划数 | 学制 | 收费标准 | |
林业技术 | 50 | 基本学制3年;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,基本学制5年,每取得一项“1+X”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1年学制,最高缩减2年。 | 免学费、住宿费、书本费、报名费、测试费 | |
家具设计与制造 | 50 | |||
旅游管理 | 50 | |||
物联网应用技术 | 50 | |||
园林技术 | 50 | |||
中草药栽培技术 | 50 | |||
合计 | 300 |
六、报名方式
实行“网上报名+现场确认”形式。
1.网上报名:2020年11月17日8:00—20日17:00,登录学校官方网站http://www.jxhjxy.com进行报考。报考时,考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,确认报考类别及专业志愿,同时上传有关身份证明及加分证明材料。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与报名条件不符合影响报考和录取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2公示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:11月25日,考生可登陆学校官网或“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”微信公众号,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。
3.现场确认
(1)确认时间:2020年11月28日
(2)确认地点: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
(3)确认流程:考生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原件到学校招生处进行现场确认,签订承诺书,提交体验结果报告等(报考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计划的考生同时提交工作证明材料;符合加分项的考生提交加分证明材料),信息确认无误后领取准考证。
七、考核办法
1.考试内容:
测试由两部分组成:一是文化素质测试,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,总分300分。
2.考试时间:11月29日8:00—12:00
3.考试地点: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
八、加分政策
1.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,国家级表彰加30分、省级加20分、市级加10分;
2.烈士子女考生,加20分;
3.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考生, 加20分。
九、录取原则
(一)A类(社会人员专项)录取原则:
1.按照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原则择优录取,即根据A类(社会人员专项)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控制线,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满计划数为止, 专业安排按专业志愿优先,不设专业级差。
2.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,按文化素质测试、职业适应性测试,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(二)B类(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 )录取原则:
1. 按照“分数优先”的原则择优录取,即根据B类(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专项 )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控制线,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满计划数为止。
2.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,按文化素质测试、职业适应性测试,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(三)C类(高素质农民专项)录取原则:
1.按照“